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,充分發揮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動態管理和身份信息憑證功能,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,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,根據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《關于全面推行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的通告》等文件要求,決定自3月16日起,在全市范圍內對公共場所以及準予復工的商貿服務企業,開展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查驗工作?,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本通告所述公共場所,主要指居民小區、機關事業單位、醫療機構及恢復運行的景區。
商貿服務企業,主要包括以下三類:
第一類,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供應,以及為其提供快遞、貨運、配送服務的商貿物流企業和網點,如農批市場、農貿市場、超市、藥店、加油站和社區糧油、蔬菜、水果、食品店,以及餐飲(外賣類)等;
第二類,涉及人民群眾日常消費和生活服務,在獨立空間或戶外經營的各種行業類型中小型企業和網點,如經營食品、服裝、生活用品、車輛、通訊、建材等,以及提供理發、洗衣、維修、中介、回收等服務;
第三類,餐廳(堂食服務)和在相對密閉的大型空間內聚集眾多經營戶的大型商業企業,如商業綜合體、商場、批發市場(不含農批市場)、專業市場、小商品市場等。
商貿服務企業執行本通告和《關于商貿服務企業復工營業的通告》各項規定。
凡公共場所以及準予復工的商貿服務企業應按相關規定下載、打印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二維碼,在顯著位置張貼,同步張貼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使用方法說明。
經查驗,對于顯示為綠碼的人員,經測溫正常準予通行;對于顯示為黃碼或紅碼、體溫超過37.3℃或發現有發熱、咳嗽、呼吸道感染等癥狀的人員,一律不準予進入并應立即進行登記,及時向當地指揮部或指揮部指定機構報告。
疫情防控期間,公共場所以及準予復工的商貿服務企業,拒不執行張貼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二維碼并開展檢測登記報告等工作的,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法律責任。
凡進出公共場所以及準予復工的商貿服務企業的人員,應當主動掃描、使用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,或出示紙質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,配合工作人員查驗。對沒有掃描使用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、或者拒不配合“淮上通”電子通行證查驗并測溫的,工作人員依照相關規定拒絕其進入。對暴力阻礙查驗構成違法犯罪的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入蘇返蘇人員及在蘇工作、學習、生活、旅游或臨時停留人員,已申請“蘇康碼”的,可按規定使用。進入我市公共場所以及準予復工的商貿服務企業等,應按當地疫情防控要求,服從檢測,提供相關信息。
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
工作指揮部社會防控組
2020年3月15日